原巷口鱼丸加盟费用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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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级别 | 省会/直辖市 | 地级城市 | 县级城市 |
店铺面积 | 90㎡ | 90㎡ | 90㎡ |
装修费 | 24.3万元(2700元/㎡*90㎡) | 20.0万元(2220元/㎡*90㎡) | 16.2万元(1800元/㎡*90㎡) |
设备费 | 6.1万元 | 6.1万元 | 6.1万元 |
首批进货费 | 1.6万元 | 1.6万元 | 1.6万元 |
开业宣传费 | 11.0万元 | 3.0万元 | 1.5万元 |
水电杂费 | 1450元/月 | 1320元/月 | 1060元/月 |
店铺租金 | 8.0万元/月(29.8元/㎡/天) | 7.2万元/月(26.8元/㎡/天) | 4.8万元/月(17.8元/㎡/天) |
人员工资 | 1.2万元/月(4000元/月/人*3人) | 1.1万元/月(3500元/月/人*3人) | 0.9万元/月(2900元/月/人*3人) |
流动资金 | 25.3万元 | 22.8万元 | 15.3万元 |
总费用 | 52.3万元 | 39.1万元 | 31.2万元 |
备注: 1、流动资金的算法为(人员工资/月 + 房租/月)*3个月,四舍五入取整数,并且不计入成本支出。 2、以上费用为预估,可能会与实际情况有所差别,仅供参考。 |
“原巷口”鱼丸铺始源于1821年,其招牌菜鲨鱼丸汤,汤头地道,皮Q劲足,鲜脆可口,馅香而多汁,以其优佳口味而文明海外,是一家有丰富文化内涵,真正代表鼓浪屿地方特色小吃的百年老店。其前身是的“原巷口鱼丸”。清道光元年,台湾居民陈朢鉪(1792~1869)随渔船出海,途经鼓浪屿时突遇台风,故上岛避之,因风急浪大而渔船尽废,无奈之下只得暂居此岛,后发觉岛上景色秀美,果实丰硕且四面环海,渔产极多,便自建茅屋定居鼓浪屿。因到时岛上食物来源极少,终年以鱼为食,故对鱼的加工制作有独到之处,把新鲜的、肉质好的、营养高的鱼,如鲨鱼去皮、脱骨,再经锤、打、揉、捏、挤,制作成圆圆的丸子,陈朢鉪把其制作鱼丸的全部流程详细记录并代代相传。
甲午战争后,陈氏开始销售自制鱼丸,直至1925年,陈氏第四代传人陈聚树(1883~1957)把祖屋辟为店铺,挂牌“原巷口鱼丸”开始经营带汤的鱼丸生意,在当时已是极富盛名的地方美食。
“原巷口鱼丸”第七代传人,按照秘方,精心打制的“原巷口”牌鲨鱼丸。新加坡电视台、日本电视台、二套、上海东方卫视、成都电视台、四川电视台云南卫视、凤凰卫视,台湾电视太、福建电视台等;人民日报、消费日报、国内质量报、国内食品质量报、北京日报、商务时报、海峡导报等,国内外各大媒体都曾多次报道过原巷口鱼丸的经典美食及弘扬鼓浪屿文化,发扬原巷口的鱼丸精神的事迹。